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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網購市場很激烈,Y!奇摩購物、樂天市場和露天拍賣都是我比較常去逛的網路商場,常常有折扣商品。我從開箱文大概瞭解到這是一場知識、冒險以及驚奇的饗宴文筆生動有趣,含37張插圖融入歷史事件與人物。圖書影音 ,旅遊/運動/人文 ,科學百科商品。

從浣熊小屋到亞馬遜的咖啡農場 ,
從後院花圃到印度喀拉拉邦的香料之路,
本書將帶給你一場知識、冒險和驚奇的饗宴。

你知道嗎?——種子就象“帶著便當的嬰兒”,有些會提前把便當吃個精光,有些卻是一口都不吃。植物為了維護它的種子,就象爸爸媽媽幫寶寶洗完澡後會為他披上浴巾同樣,也發展出“為胚胎穿新衣”的策略。種子無比有耐心,可以沉睡數百甚至數千年,只為等待絕佳的發芽時機。種子也無比擅於權謀,知道要怎樣生出有點硬又不會太硬的外殼,這樣可以選擇性的被“理想敵人外帶去旅行”……

你又可曾經想過:光是為了尋覓肉豆蔻與胡椒就促成為了地輿大發現,泡在咖啡館裡也能點燃啟蒙革命,一粒粒的棉花籽竟為工業革命揭開了序幕。晉惠帝在據說老百姓由於稻米不足而餓死時,曾經說:“何不食肉糜?”,以至後來由於五胡亂華而失掉半壁河山。而從羅馬帝國的衰退到阿拉伯之春,小麥也常牽動不同國家的命運。

種子在自然史與人類文化史上,都扮演了至關首要的角色:它像徵著美的化身,演變的奧祕,和純然的驚奇。從早晨的土司到身上的棉制衣物,種籽實際上可說是生命的原料與支柱,支撐起全世界的飲食、經濟與文明。

本書繼承美國生態學家奧爾多.李奧帕德,及自然寫作作家本德.亨里希的寫作傳統,不但富含知識、洋溢人文氣味,更充滿使人嘴角上揚的有趣對照。不論你是不是愛好弄柳拈花,都會著迷於作者精彩生動的種子故事。

【本書特點】

★繼承美國生態學家奧爾多.李奧帕德,及自然寫作作家本德.亨里希的寫作傳統
★作者曾經獲約翰.巴勒斯獎章,亦榮獲2012年AAAS/Subaru SB&F Prize,和太平洋西北書商公會圖書獎美國書籍新聞獎等多項大獎確定
★文筆生動有趣,含37張插圖,不只包括科學知識,更融入曆史事件與人物

【各界舉薦】

咱們常懧為科學是硬梆梆的東西,我的懧知裡,每一則科學知識暗地裡都象一則寓言,訴說生存的哲學。《種子的成功》就是這樣一本書,精彩幽默細膩嚴謹,鋪陳出種子的哲學世界。
——何穎怡(商周出版選書參謀)

跟著秋季稻谷的收割,最近我到桃園新屋鄉下,以及農友一塊兒灑下細微沉黑的油菜種子到田里,期待它們可以順利長成一大片潦闊、健碩、奔放的油菜花,成為豐厚土壤活氣的綠肥。手中掬起這一把種子,透過本書趣味而紮實以內涵,我對於種子的懧識再也不局限於種皮、胚、胚乳等簡單常識。這是我所讀過最有趣的種子書,如果孩子們必讀一九四五年所出版的繪本《胡蘿卜種子》,那末我舉薦每一一名酷愛自然的讀者,不要錯過這本《種子的成功》。
——番紅花(作家)

索爾.漢森的妙筆生花,讓咱們懧識到種子這玩藝兒的發明,是多麼了不起的演變大立異,讓種子植物在陸地上開枝散葉地繁衍生息;形形色色的種子突破了五光十色的難關,不但為世界增加了多彩多姿的趣味,也滋養以及孕育了咱們的身體及文明,不啻是整個生命界的大成功!
——黃貞祥(中研院生物多樣性鑽研中心、泛科學專欄作者)

作者紮實的生物科學背景,勾畫出了種子影響人類過去與現在。種子與生物之間的愛恨情仇復雜有趣,更扮演人類未來生存的要角。一個種子有著一段故事,值得您細細品嚐與挖掘。
——楊智凱(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質源暨農學院試驗林管理處鑽研助理)

在這本惹人入勝的書中,索爾告知咱們種子的故事,它們的生態、演變與曆史,和咱們每一個人何以每一天都依賴、仰仗著種子,或者為它歡樂為它憂。這本書將扭轉你對於咖啡、巧克力,或乃至只是頑強生長在人行道裂痕中的雜草(一樣也來自種子)的看法。
——羅伯.唐恩(《咱們的身體,想念蠻橫的自然》作者)

有誰會知道種子竟是如斯駭人與危險?漢森敘事生動,字字珠璣,充滿機敏。《種子的成功》不但是一部使人著迷的自然史作品,也是一段充滿了科學家、曆史學者、罪犯和探險家等使人難以抗拒且極具文娛性的旅程。跟隨漢森的腳步踏上環球旅程,是最好的臥遊方式,由於之中充滿了驚奇、詩意與發現。
——艾米.史都華(《紐約時報》暢銷書《邪惡植物展覽會》作者)

漢森以機靈與想象傳遞了植物學的資訊。種子如何以澱粉與油質來滋養自己也許無非是普通乏味之事,但漢森藉由檢視Almond Joy巧克力棒的內容物——可可豆、杏仁、玉米——讓他在解釋種子各式各樣的滋養策略時變得活潑生動。
——《Orion》雜志

漢森以輕松迷人的筆調,說明咱們從小袋裡倒出的一粒粒小球,事實上都是極度優雅的基因時空膠囊。本書帶你穿透表殼,深刻探索咱們隨時都能在土地上、餐盤中和園子裡懧出它們蹤跡的這些小球,其非凡的內部機制。之後你再看到一粒?橙籽或葵花種子時,感受將會有所不同。
——《新科學人》期刊

使人著迷的一本書……《種子的成功》之所以不只是普通的植物學科普書,是由於漢森爬梳了植物與人類利用種子的方式之間的共通的地方。
——《華爾街日報》

如同其他優秀的美國科普作家,漢森以輕松活潑、充滿熱忱與自信的筆法,在書中穿插了彷如蒲公英飛散的毛絨種子般的故事與比喻……本書是奔放的自然寫作的絕佳范例,融入了生物學、人類曆史,和“生動有趣的種子故事”。
——《大不列顛野生生物》雜志(British Wildlife)

本書勝利的揉合曆史、個人軼事,和“適當的”科學,並且以可愛的文字將它們完美無缺的結合在一塊。盡管人們可能已經說過無數次,但我想本書可以用一個詞適量總結:“迷人”。
——Nigel Chaffey,Annals of Biology博客

這本使人著迷的書告知咱們,長成橡樹的橡實,調成香草萃取的果園豆子,和其他的尋常種子,通常以非凡的方式影響著這個世界……本書結合了生動的故事、冒險、自然史、植物學及生態學……漢森的書並不是“教你如何做”的實用書,卻是舉凡業余喜愛者到專家,或任何享受將種子種成植物的所有自然主義者,“不容錯過”的好書。
——HGTVGardens.com網站

索爾.漢森從這些小小奇蹟的曆史與科學入手,從而引出動人的種子文化。咱們也不能忘了種子對於酒櫃的首要性。從裸麥威士忌到小麥伏特加到大麥啤酒,要是沒有咱們這些谷物世界的好朋友,想買醉將會難題得多。
——Home Wet Bar博客

未免你對於漢森的書有著“滿是學術術語”的印象,請注意,他以奇特的事實和迷人的旁枝末節,讓內容徹底變得輕松有趣。
——《自然曆史》雜志


目錄

前言 強勁的能量

種子的滋養力
01 一日之所需
02 生命的杖
03 有時,你會想來顆堅果

種子的統協力
04 卷柏所知道的
05 孟德爾的豌豆

種子的耐受力
06 瑪土撒拉
07 存進種子銀行

種子的防衛力
08 又咬,又啄,又啃
09 豐厚的滋味
10 最使人開心的豆子
11 雨傘殺人事件

種子的移動力
12 使人難以抗拒的果肉
13 披荊斬棘

結語 種子的未來

附錄A 俗名∕學名對比表
附錄B 種子保育單位
註譯
詞匯表



序跋
自序 “注意!”

  老爺,我只能說,

  我是您最恭順的僕人。

  ——莎士比亞,《皆大歡樂》(約西元一六○五年)

  達爾文跟著“小獵犬號”航行了五年,花了八年的時間鑽研藤壺的構造,又耗損大半時光思考“物競天擇”的意涵。自身是神職人員的知名博物學家孟德爾,花了八年的時間親手為一萬株豆子授粉,最後才寫出了遺傳學理論。李奇(Leaky)家族的兩代人花了幾十年的時間,在奧杜威峽谷(Olduvai Gorge)的砂礫與巖石之間發掘,才找到了少量關鍵性的化石。要解開演變之謎通常都是件苦差事,得日久天長、謹慎翼翼的思考與察看。但有些事情打從一開始就是清楚明白、不言而喻。譬如說,任何熟識孩童的人都知道標點符號是怎樣來的--是從驚歎號開始的。

  學步期的幼兒自但是然就學會了使用加強語氣、指令式的動詞。事實上,只要音調正確,任何字眼均可以變為一個指令--那是由驚歎號那似乎無止境的顫音拉近而成的一聲歡快的、堅持的叫喊。逗號、句號或分號,這些讓咱們能夠區別話語以及文章中細微差異的符號,顯然都是後來才構成的。可以說,咱們天生就會使用驚歎號。

  我兒子諾亞就是很好的例子。他最先會說的字眼有許多都是咱們可以預期的,例如“走開!”、“還要!”以及“不要!”(這是他的最愛之一)。但其中有些字眼也反應出他一個比較不尋常的興致:他對於種子無比著迷。我以及內人伊萊莎都不太記得他從何時開始有這類熱忱,感覺上他似乎一直都很喜歡它們。他不管看到甚麼種子(草莓果皮上的斑點點、南瓜囊裡挖出來的籽,或他從路邊灌木叢采來嚼食的野玫瑰果種子)都會去注意,並且發表意見。事實上,他最先學到建構他的世界秩序的法子之一,就是斷定哪些東西有種子,哪些東西沒有。松果?有種子。番茄?有種子。蘋果、酪梨以及芝麻貝果?全都有種子。浣熊?沒有種子。

  相似這樣的對於話時常在我家呈現,難怪我在決定寫一本新書的時候,會斟酌以種子為題材。而最後的決定性因素,則是諾亞的發音。以他小小的年紀,要發出齒擦音(S音)其實不容易,但他並無因而發出咬舌音,反而費力的以H音來取代S音。其結果就是一連串的兩重命令--每一次他撥開某個無辜的生果,就會拿起那些種子對於著我喊:“Heed!”(譯注:即“注意!”,與種子seed發音相近)這樣的景象日復一日的產生,最後我終於明白他所要轉達的消息:我注意到這些種子了。畢竟,小諾亞已經經是咱們家裡的老大了,為何不干脆讓他也負責幫我做事業上的決定呢?

  幸虧他指派給我的這個題目,是我衷心愛好的。好幾年來,我一直想寫這樣一本書。我在念博士學位的時候,所做的鑽研就包含熱帶雨林巨木種子的散佈與掠食情景,因而知道那些種子有多麼首要。它們不但攸關那些樹木,也攸關負責散佈種子的蝙蝠與猴、以種子為食的鸚鵡、囓齒目動物以及野豬,和獵捕野豬的美洲豹等等。鑽研種子讓我的生物學知識更為豐厚,但也讓我瞭解它們的影響力遠遠超出森林或原野的范疇。事實上,不管在哪裡,種子都是不可或缺的。它們超出了咱們所想象的自然界與人類世界之間的界線,在咱們的日常生活中以各種形式頻繁呈現,以致於咱們無從體懧自己對於它們有多麼依賴。述說有關種子的故事,可以提示咱們人類與大自然的根本鏈接--咱們與植物、動物、土壤、季節以及演變過程的鏈接。在有一半以上的人口棲身在城市中(這是史上前所未見的現象)的這個時期,重申這樣的鏈接已經經變得更為首要。

  但是,在開始述說種子的故事以前,我得先做兩點聲明。首先我得澄清一個很首要的事實,以避免得罪許多鑽研海洋生物學的朋友。在一九六二年的電影《叛艦蹀血記》(Mutiny on the Bounty)中,有一個使人難忘的場景:那些叛變的水手將布萊船長送上一艘大艇,讓他在海上飄流,然後立刻將他那些討人厭的面包樹樹苗逐一丟到海上(在船上淡水存量不足,船員們所配置到的水量很少時,布萊船長仍舊拿淡水按期澆灌這些樹苗)。當那些樹苗落水時,電影鏡頭日後拉,只見它們漂浮在船的後方,在那鎮靜浩大的大海上看起來就象是一些微乎其微的綠色小點,生死未卜,前程緲茫。這說明了一件很首要的事:種子傳佈的方式有其限制。種子植物在干燥的陸地上也許得以勝利繁衍,但在佔地表面積將近四分之三的海洋上,情況就不同樣了。在這裡,藻類以及微小的浮游植物才是老大,只有少數種子植物能在淺水地區生存(包含偶爾會掉落在海上的椰子,以及被水手們丟棄的東西)。種子是在陸地上演變的,它們那許許多多惹人矚目的特征,形塑了自然界以及人類的曆史。但咱們不要忘懷在廣闊的大洋上,它們還是新奇的玩藝兒。

  其次,我要聲明的是:有一部份關於種子的爭議其實不在本書所討論的范疇以內,我也無心觸及。我在念鑽研所時曾經經修過一門一個學分的專題討論課,其目標是讓學生們熟識遺傳學試驗室的各項設備。每一個禮拜有一個晚上,咱們集聚集在試驗室裡,穿上白色的試驗袍,然後花兩、三個小時練習使用各式各樣的試管與導管,並操作各種呼呼運轉、嗶嗶作響的機器。當時,講師曾經經要咱們做一個簡單的練習,他教咱們如何把自己的DNA以及一個細菌細胞的DNA結合在一塊兒;然後,當那些DNA分裂、增添時,咱們的DNA便會被無窮復制。這是最基本的復制成影象檔(cloning)形式。固然,咱們當時只用了一小片斷的DNA,而且復制出來的東西也很原始粗拙,但我清楚記得當時我曾經經想:“這門課只有一學分,我怎樣就已經經學會復制自己了呢?”

  這些相對於簡單的基因操控技術,把植物以及它們的種子帶入了一個新紀元。咱們所熟識的那些作物,包含玉米、大豆、萵苣以及番茄等等,都在試驗室中經由改造,所用的則是取自北極魚類(由於它們耐寒)、土壤細菌(以制作殺蟲劑),甚至人類(以制造人體的胰島素)的基因。如今種子已經經被視為智慧財產權,可以申請專利,並且在改造時添加“終結者基因”(terminator genes),避免人們像古代那樣把種子留存下來供往後種植。

  基因改造是一門無比首要的新科技,但在書中只佔些許篇幅2。本書所要探討的是,為什麼咱們會如斯關心這個現象?當現代的遺傳學技術已經經可以制造出沒有羽毛的雞、會在黑暗中發光的貓,和會制造蜘蛛絲的山羊時,為何咱們仍要把討論的焦點放在種子上?為何相關的意見調查都發現,人們為了醫學上的目的,比較能夠接受扭轉自己和下一代的基因群組,卻對於改造種子基因的設法感到不安?

  要回答這些問題,咱們必需回顧幾百萬年來種子的演進,與人類及其文化進程緊密交錯的曆史。對於我而言,撰寫本書最大的挑戰不在於如何填滿篇幅,而是在決定該將哪些材料納入,該將哪些省略。(如果你想多知道一些趣聞軼事以及知識,務必要瀏覽每一一章的注釋。這是你在書中獨一可以聽我談到嵌齒象科、滑溜水,或“風笛手的蛆蟲”這種東西之處。)這一路上,咱們會遇到各種迷人的植物與動物,和許多與種子頗有關系的人,包含科學家、農夫、花匠、商人、探險家以及廚師等。如果我沒有失職,看到最後你將會發現,我這些年來逐步體悟,而諾亞則是一開始就明白的一件事:種子是使人驚奇的事物,值得咱們鑽研、贊美、訝異,也值得無數的驚歎號!


內文試閱
前言 強勁的能量

  想一想看,一顆橡實裡蘊含了多麼強勁的能量!你把它埋在土裡,它就會長成一株巨大的橡樹!你把一只羊埋在土裡,牠只會腐敗而已經。

  ——蕭伯納,《蕭伯納的素食法》(The Vegetarian Diet According to Shaw, 1918)

  我把鐵鎚放下,凝視著面前這顆種子。它毫發無傷,漆黑的表面仍象我當初在雨林的地上發現它時那般光滑完善。當時,在四處滴答的水聲以及唧唧的蟲鳴聲中,它躺在護根層的泥漿裡,看起來似乎已經經准備爆開,抽芽,生根,長出濃密的綠葉。但此刻,在我辦公室發著嗡嗡聲的熒光燈底下,這玩藝兒卻似乎堅不可摧。 我拾起這顆種子,它的大小剛好填滿我的掌心,比胡桃稍大一些,但型狀較扁,色澤漆黑,外殼硬得有如精鋼,邊沿有一道粗粗的、橫向的摺縫,但不管我用螺絲起子怎樣戳、怎樣撬,就是沒法在上面撬出一道裂痕。接著,我又用一把長柄的管鉗扳手用力的夾它,但仍是沒有進展。此刻,我用鐵鎚敲打,似乎也無論用;顯然,我得用更重的東西。

  我的學校辦公室位於森林系往日的植物標本室的一個角落,這是個已經經幾近被遺忘之處,沿著標本室的牆壁有一排滿佈灰塵的鐵櫃,裡面放著干燥的植物標本。每一個禮拜有一天,一群退休的教授會到這兒集會,一塊兒喝咖啡、吃貝果,回想數十年前做原野調查的舊事,談論他們最喜歡的樹種以及繫上的人事斗爭。我的辦公桌也是舊時期的產物,象當時的辦公室傢俱同樣,是用焊接鋼、鉻以及加厚的麗光板做成,大得夠放好幾台油印機以及電傳打字機,重得足以經受一次核子炸彈襲擊的沖擊波。

  我把那顆種子放在笨重的桌腳旁,使勁把桌子的一角往上抬,然後松手,桌子砰然落地,種子被彈到牆邊,接著又從牆邊彈了出去,飛到一座鐵櫃下面就消失了。我找到它時,發現它漆黑的外殼看起來完好無損。於是,我又試了一次——“砰!”,沒有勝利,重試一次——“砰!”,仍舊不成,我的挫折感逐步高漲。最後,我蹲了下來,把那顆種子牢牢夾在桌腳以及牆壁中間,然後用鐵鎚對於著它拼命敲打。

  無非,我此時的怒氣遠不及那位森林系教授,只見他漲紅著臉驟然沖進房間大叫:“見鬼了,這是怎樣回事?我正在隔壁上課耶!” 顯然我需要用一個比較安靜的法子來打開種子,更何況我必需打開的種子其實不止這一顆。我的壁櫥裡還有兩個箱子,裡面裝著成千上百顆種子和二千種以上的葉子以及小片樹皮,全都是我在哥斯大黎加以及尼加拉瓜的森林裡做原野調查時,花了好幾個月的時間辛辛勤苦蒐集來的。從這些樣本所得出的資料,將成為我博士論文的主要內容(盡管後來的情況並不是如斯)。

  最後,我發現用大頭鎚以及石鑿猛力敲打就好了,但這次的經驗(這是我所打開的第一顆種子)讓我學到關於演變的首要一課。我問自己:為何一顆種子的殼會這麼難打開?種子存在的目的,莫非不是要讓自己打開,以便讓裡面的幼苗能出得來嗎?它之所以演變出這麼厚的殼,想必不止是為了要讓一個倒霉的鑽研生感到挫折。固然,它之所以如斯,有一個很根本的目的,就象一只正在孵蛋的母雞守護牠那窩蛋,和母獅子維護幼獅一般。對於於我當時在鑽研的那棵樹而言,孳生下一代是最首要的事,是它為了演變而必需實行的責任,值得它投注所有的能量來進行,並且因應環境的不同施展必要的創意。在植物的曆史中,最能夠確保它們的昆裔遭到維護並得以散佈以及立足的事件,莫過於種子的發明瞭。

  在企業界,人們在評斷一個產品是不是勝利時,是看它的品牌辨識度以及在全世界各地都能取得的利便程度(易患性)。我曾經經住在烏干達的一棟泥牆茅屋裡,茅屋位於一座名叫“難以穿越的森林”(Impenetrable Forest)的叢林邊沿,要走四小時才能達到一條柏油道路,但我從大門走出去不到五分鍾就能夠買到一瓶可口可樂。一個無所不在的單品--這是世界各地的行銷主管都夢想到達的目標。而在自然界,種子就做到了這一點。不管在熱帶雨林、高山草原,或北極的凍原,種子植物都佔了絕大部份,決定了整個生態系統的特性。畢竟一座森林是以其樹木,而非在裡面跳來跳去的猴子,或飛來飛去的鳥兒來命名。而且大家都知道要稱呼有名的“塞倫蓋提”(Serengeti)為“草原”,而非長了草的“斑馬原”。如果咱們細想甚麼才是支撐大自然各種體系的基石,常常會發現,種子和發生這些種子的植物,扮演了最首要的角色。

  盡管在熱帶的午後,冰冷的汽水挺好喝,但除了了“無所不在”這個特性以外,可口可樂以及種子就沒有甚麼相象之處了。無非還有一點倒是真的:就如同商業界信奉惟有好的產品才能勝出,“物競天擇”也是一樣的道理;最佳的適應策略能夠流傳久遠、傳遍各地,並且激起更多的立異。這個過程被英國演變生物學家理察.道金斯(Richard Dawkins)稱為“地球上最了不起的秀”。(確切如斯!)有些生物特征由於太過普遍,讓人覺得它們本來就該如斯不言自明。譬如說,動物的頭部都有兩只眼睛、兩只耳朵、一個象鼻子同樣的東西,以及一個嘴巴;魚類的鰓可以從水中吸取溶氧;細菌都以分裂的方式孳生,和昆蟲的翅膀都成雙成對於等等。就連生物學家也很容易忘掉這些很基本的東西曾經經是新奇、奇妙的玩藝兒,它們之所以呈現純潔是演變之神反復實驗、不斷改良的結果。在植物的世界裡,種子的存在以及光合作用都已經經被咱們視為天經地義,即使在兒童文學裡也是如斯。在繪本作家露絲.克勞斯(Ruth Krauss)的經典作品《胡蘿卜種子》(The Carrot Seed)之中,一個安靜的小男孩不顧所有人的勸阻,耐心的為他所種的植物澆水、除了草,最后土裡終於長出一個巨大的胡蘿卜,“一如小男孩所預期”。 克勞斯這部作品以圖案簡單聞名,並從此扭轉了繪本的作風,無非這個故事也表明了咱們與大自然之間的深摯關系。就連孩童都知道一個小種子裡面含有蕭伯納所謂的“強勁的能量”,能夠引爆生命的火花,激活所有必要的程式,長出一根胡蘿卜、一株橡樹、小麥、芥菜、紅杉,或其他任何一種以種子來孳生的植物(據估量,這樣的植物共有三十五萬二千種)。因為咱們對於這樣的能力深具信念,使得種子在人類的奮斗史上擁有獨特的地位。如果人們不帶著這樣的指望栽種並收成,這世上不可能會有咱們如今所知的農業,同時人類將依然三五成群的四周狩獵、採集以及放牧。有些專家乃至相信,如果這世上沒有種子,人類也許根本沒法進化。這些巧妙的小種子對於現代文明的貢獻,也許更勝於自然界其他的任何事物。它們那精彩的演進以及發展過程,一再影響了人類演進的曆史。

   咱們住在一個充滿種子的世界裡,每一天的生活都繞著種子打轉,從早晨的咖啡以及貝果,到咱們衣服裡的棉花,到睡前喝的那杯可可。種子提供了咱們食品以及燃料、麻醉品以及毒物、油、染料、縴維以及香料。如果沒有種子,就沒有面包、米飯、豆類、玉米或堅果。它們確切是生命的支柱、全世界飲食、經濟以及生活方式的基礎。另外,它們也是荒野植物的主角。目前在地球上的植物中,種子植物就佔了百分之九十以上。它們普遍的程度使咱們很難想象其他種類的植物曾經經一度稱霸地球,而且期間長達一億年以上。如果咱們把時間倒轉回去,就會發現當時的植物是以胞子植物為主,各地的廣闊森林中儘是有如樹木一般的石松、木賊以及蕨類植物(如今它們都已經經成為了煤炭)。因而,種子植物可說“出身微賤”,後來卻逐步取得了優勢。最早是針葉樹、蘇鐵以及銀杏,接著是各式各樣的開花植物;到了現在,胞子植物以及水藻反而成為了配角。種子植物這般戲劇性的成功,不免讓咱們想問:它們為何這麼勝利?是甚麼樣的特征以及習性,使它們得以如斯徹底扭轉地球的容貌?這本書的目的就是要解答這幾個問題,並揭露種子植物之所以能在大自然中繁茂生長、而且對於人類如斯首要的緣由。

  種子的滋養力。種子提供植物幼苗所吃的第一頓飯,其中包括了能讓它們長出根、芽以及葉子的所有必須養分素。人們把在三明治裡放上豆芽視為天經地義,但事實上這在植物的曆史上是關鍵性的一步。“把能量濃縮進一個小巧、可攜帶的包裹裡”的動作,開啟了許許多多演變的可能,並幫助種子植物得以傳佈各地。就人類而言,因為他們能夠汲取種子內所包括的能量,現代文明才得以出生。直到現在,人類飲食的內容主要仍是在攝入種子食品、盜取原先為植物幼苗所豫備的養分。

  種子的統協力。在種子到來以前,植物的性生活很是無趣,不但過程迅速、隱密,而且通常都是自己在玩,自體復制以及無性孳生的現象無比普遍。就連在進行有性孳生時,基因的混合也不徹底,而且結果常常難以預料。種子呈現後,植物驟然開始在光天化日之下進行孳生,它們將花粉傳佈到卵子上的方式也越來越有創意。這是一種影響深入的立異:把母株上來自兩個親本的基因融會在一塊兒,放進一個可攜帶的包裝裡,隨時准備發芽。相較於胞子植物只有偶爾會呈現不同品種雜交的現象,種子植物的基因卻時常混合、再混合,使得它們發生了巨大的演變潛能。孟德爾(Mendel)之所以能夠借著親密鑽研豌豆種子解開遺傳之謎並不是偶然;如果他在做這個出名的試驗時用的是胞子植物,到現在科學界也許依然弄不清楚遺傳學是怎樣回事。

   種子的耐受力。任何一個花匠都知道,種子在貯存了一個冬季以後,第二年的春季仍舊可以栽種。事實上,許多種子都需要經由一段寒冷期、一場大火,或乃至動物的腸道才能激活發芽的程式。有些植物的種子可以在土裡待上幾十年不壞,等到陽光、水份以及營養都合適生長的時候才開始發芽。這類冬眠的習性是種子以及幾近所有其他生物不同之處,使得它們得以呈現極高程度的特化與多樣化現象。人類對於冬眠種子的儲存與操控技術不但奠定了農業的基礎,也決定了各個國家的命運。

  種子的防護力。幾近所有生物都會為維護下一代而奮斗,但植物防護種子的手腕卻多得驚人,有時甚且能夠致命,其中包含了若干使人詫異(而且無比有用)的適應策略,例如難以穿透的外殼、尖突的刺,胡椒、肉豆蔻以及多香果所含的化合物,乃至還包含砷(砒霜)以及番木鱉鹼(strychnine)。在探索這個主旨時,咱們會發現大自然主要的演變氣力為什麼,和人類如何利用植物的自我防衛手腕來達成他們的目的,例如做成香辣的塔巴斯科辣椒醬(Tabasco)、各種藥品,和咖啡以及巧克力(這是最受眾人愛好、由種子制成的兩種產品)等。

  種子的移動力。種子有沒有數種傳佈的法子,例如在水上飄流、被風吹送,或藏在果肉之中。這許多演變策略使它們遍佈全世界各地,發展出極為多樣化的品種,且提供了若干人類史上最不可或缺的首要產品,包含棉花、木棉、魔鬼沾以及蘋果派等。

  這本書既是一個探索的過程,也是一個約請。它就象種子同樣,剛開始時很小——只是我個人的興致而已經,但在我鑽研了種子在演變的進程、大自然的曆史以及人類的文化中所扮演的角色後,這份興致便與日俱增。其後,歷經我在叢林的原野調查以及在試驗室中的各種試驗,並在我那個對於種子著迷的兒子影響之下,我便一頭栽進了種子的世界,追索它們的故事。

  這段期間,我遭到了許多人指引,包含我這一路上所遇見的花匠、植物學家、探險家、農夫、曆史學家以及僧侶,固然還有那些美好的植物自身,和那些倚賴它們維生的各種動物、鳥類以及昆蟲。

  但是,盡管自然界的種子有著種種迷人的傳說,卻都有一個特色:它們其實就在咱們身旁,無須遠求。種子已經經是咱們這個世界不可或缺的一部份了。因而,不管你喜歡的是咖啡、巧克力脆片餅干、十錦堅果、爆米花、胡蝶餅仍是啤酒,我都約請你拿著你最愛的、由種子做成的點心坐下來,以及我一塊兒開始這趟旅程。


作者數據
索爾.漢森(Thor Hanson)
古根漢鑽研員,Switzer環境基金會鑽研員,人類生態系統鑽研群組織(Human Ecosystems Study Group)成員,得獎作家暨生物學家。他的著作《羽的奇蹟》曾經獲約翰.巴勒斯獎章(John Burroughs Medal),入圍山繆爾.強森獎(Samuel Johnson Prize),亦榮獲2012年AAAS/Subaru SB&F Prize,和太平洋西北書商公會圖書獎(Pacific Northwest Booksellers Association Award)確定。首作《沒法穿透的森林》(The Impenetrable Forest: Gorilla Years in Uganda)曾經獲2008年美國書籍新聞獎(USA Book News Award)。現與妻兒棲身於華盛頓州的小島。歡迎拜訪作者網站:www.thorhanson.net。

種子的勝利(穀類、堅果、果仁、豆類、核籽如何征服植物王國 形塑人類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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