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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時報》、《時人》、《華盛頓郵報》、《華爾街日報》、《洛杉磯時報》強力舉薦
◆《出版人周刊》(Publisher's Weekly)2012年最好讀物
◆亞馬遜書店2012年編輯選書自傳類第一位
◆歐普拉俱樂部(Oprah's Book Club 2.0)2012年6月選書
◆美國獨立書商同盟(IndieBound)2012年4月首選書
◆美國邦諾書店“發現新人”(Discover Great New Writers)2012年假期選書

改編電影於2015年初上映
由金獎影後瑞絲.薇斯朋主演、《失戀排行榜》、《非關男孩》尼克.宏比編劇
各界媒體預測瑞絲薇斯朋將以此片再度奪得奧斯卡影後

走進世界的荒境,走出人生的荒蕪。

甚麼是英勇?
安然面對於心碎是一種英勇;接受一無所有是一種英勇;
在失望中堅持究竟是一種英勇;決定原諒自己是一種英勇……
而真正巨大的英勇是——正對於著恐懼,瞪視它。
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我別無選擇,
這是一趟喚醒自己的旅程,一旦拋卻,也等於拋卻了自己。

一本徒步旅行的著作要讓《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華爾街日報》以及奧斯卡最好女主角瑞絲.薇絲朋(Reese Witherspoon)同時竭力大推,實在少見。

雪兒.史翠德這本《那時候,我只剩下英勇》寫的不單單是一段旅程的記事:

“那年夏日到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旅行,我學到的是,選項是那末少,卻往往被迫選到最不想做的事,而且沒有逃避或謝絕接受的機會。那天,當我緊貼著灌木叢包扎著鮮血淋漓的手指,同時由於週遭可能隨時呈現長角牛而戰戰兢兢時,我只能在‘可能會碰上牛的回程’與‘可能會碰上牛的去程’之間做出選擇。

於是我繼續往前走。……

迂回復雜的人生居然可以變得這麼簡單純潔,讓我驚奇萬分。我慢慢領悟,即便在步道上的這段日子,沒有把時間都花在思索生命的悲傷、不幸與失敗,又有甚麼關系呢?”

六歲,生父從生命裡缺席;二十二歲,母親過世,姐姐以及弟弟因悲哀漸行漸遠。雪兒.史翠德在傷痛的佔據下,沉溺在毒品與一大堆男人中,婚姻緊接著決裂。四年後,她一無所有,做了最沖動的決定:徒步走太平洋屋脊步道,開始人生的許多“第一次”。啟程跳到一個一直知道它在那裡,卻從未拜訪過的世界,背著自己連提高一cm都沒辦法的超大背包,她懷抱的只是一個但願——期盼一切變得不同樣。這樣的渴想如同漫漫荒野。

沿途克服了響尾蛇、黑熊、炎熱氣候與破紀錄的大雪封山,也安然接受步道上的美麗與孤傲。本書具備了充滿張力且特點獨具的文筆、溫暖動人又幽默滑稽的作風,更光鮮生動地表現出一個年青女子排除了萬難、往前挺進時所經曆的恐懼與快活。一千一百哩的路程一層一層剝開史翠德的把柄,終究也療癒了她的傷口。

出書後歐普拉在節目中走訪雪兒:
歐普拉:“這趟徒步之行教了妳甚麼?”

雪兒.史翠德:“‘接受’。我必需接受時數的事實、哩數的事實、夏日的事實、人生的事實……一遍又一遍。我發現一旦接受所有的困難,其他所有的事就會隨著退讓幾分。每一踏出一步,就會引領我踏出下一步,下一個真相也隨著自己揭開。咱們全都會受苦、咱們全都會意碎、咱們全都會有困難,它們是人生的一部份。光是體會到這項事實,對於我就意義深遠。”

人需要的不是“逃避的出口”,而是“面對於的入口”。

【各界好評盛贊】

“讀了雪兒.史翠德這本書,我無比喜歡,喜歡到很想從山頂上、網路上竭力高呼,讓全球都知道這本書。我真的愛死這本書了,愛到很想多談談這本書的內容。”
——歐普拉(Oprah Winfrey),美國媒體女王

“這是一本充滿魅力與喚人情感的書。它寫的是失去,包含失去家庭、金錢、母親以及伙伴,然後在叢林野地中獨自尋回真我的故事。我強力舉薦大家要來讀這個使人驚嘆的故事,看一個女人如何在旅程中找到自我。”
——瑞絲.薇斯朋(Reese Witherspoon),美國知名女演員

“本書的筆觸精辟、充滿魅力,寫出了憤怒、英勇、悲傷、自覺、救贖與原始自然。我想它注定讓許多人,而且不管是男人以及女人都會愛上它好一陣子。”
——尼克.宏比(Nick Hornby),美國知名作家

“精彩……扣人心弦……一段使人讚嘆的冒險故事,之中儲藏了對於悲傷以及生存本色的深醒……這是文學以及人道的勝利大作。”
——丹妮.夏彼洛(Dani Shapiro),《紐約時報》書評家

“感性、鼓勵人心……懾人又有趣……史翠德難得的文彩尤如釘在箱子上的釘子嵌入人心。”
——都威特.葛德納(Dwight Garner),《紐約時報》書評家

“一針見血、力道強悍……史翠德在字裡行間展示出用字的精煉與詩意,她具有每一一名作家渴想的稟賦。”
——《華盛頓郵報》

“從人生的崩解,到拼湊回人生的旅程,本書的描寫相當生動、感人又鼓勵人心。”
——《華爾街日報》

“史翠德的文字實在太生動敏銳以及迷人了,會讓你感遭到沙漠的灼熱、高山的酷寒,還有一個女人為了找到路與自我所展示出的魄力……她踏出的每一一步都是英勇。”
——《時人》雜志









目錄



◎序曲

◎第一部 人在萬物中
1 找到落腳處
2 我以及我分手
3 駝著背前進

◎第二部 走在群山裡
4 太平洋屋脊步道
5 長角牛攻擊
6 兩個方向都有牛
7 林中獨一的女孩

◎第三部 幾裡內的光
8 鴉科學信或不信
9 滯留原地的探險
10 再會,光之嶺

◎第四部 放自己自由
11 我不是我
12 如斯遙遠
13 積樹成林
14 荒野之歌

◎第五部 如雨下之箱
15 雨聲箱
16 馬札馬火山
17 拔腿疾走
18 步道女王
19 共語之夢








內文試閱


序曲



  大樹拔地參天,站在位於北加州的一座懸崖峭壁上,我的人比這些樹還要高。剛脫下登山靴子,左腳那隻卻掉進樹林裡了──先是我那巨大登山背包翻倒了它,瞬間彈飛空中;通過碎石步道,飛掠而下,只見靴子在腳下幾英尺處一顆露出地表的巖石上彈跳,就此消失在綠色篷幕中,要撿回來已經不可能了。我驚愕地倒抽了一口氣。盡管截至目前,我已經在野外生活了三十八天,這時候間長得足以讓我明白任何事情均可能會產生;盡管如斯卻不代表當事情真的產生時,我不會感到吃驚。
  總之,我的靴子已經離開我了,確確切實地離我而去。
  我本能地伸手抓起另外一隻靴子,象抱嬰兒般緊緊地將它壓在我的胸口——雖然,這個行為根本不具意義。當一雙靴子少了一只,剩下一只算甚麼呢?它甚麼也不是、毫無用途、注定一生是個孤兒。對於它,我不留一絲的憐憫。它只無非是一只棕色皮制的 Raichle 牌登山靴,龐大而笨重,有著紅色鞋帶以及銀色金屬釦件。我高高舉起剩下的那隻靴子,用盡全身的力氣扔下懸崖,看著它落入蒼翠繁茂的林木間,看著它永久地離開我的生命。
  我孓然一身,打著赤腳。我二十六歲,是個孤兒,是“活生生的流浪者”——這是數週前,我跟一個目生人說我的名字,告知他我與這個世界有多麼疏離,他對於我所下的評語。六歲,生父就從我的生命裡缺席;二十二歲,母親過世。跟著她的死亡,繼父就從我曾經經視如親父,慢慢變為一個偶然間懧識的人。我的兩個手足因悲哀漸行漸遠,為了維系這個家,我所付出的努力也全都付諸流水,最後,連我也拋卻了,象他們同樣,回身離去。
  在朝著懸崖丟下靴子以前,有好幾年時間,我也越過底線,將自己擲入失控脫序的幽谷中。我曾經憤怒地到處游蕩、徘徊、怨天尤人,從明尼蘇到達紐約,再到俄勒岡,橫跨整個美國西部——直到最後,一九九五年夏日,我赤著腳,發現:我以為自己在這個世界上毫無羈拌,事實上深陷其中,注定與它命運交纏。
  這是一個我一直知道它在那裡,卻從未拜訪過的世界。一個當我悲傷、困惑;在恐懼與但願中會盤跚跳到的世界。一個能讓我成為女人,而且是那種我知道我可以轉變的女人;同時也能讓我變回小女孩的世界,一個量起來有兩英尺寬、兩千六百六十三英裡長的世界。
  這個世界有個名字──“太平洋屋脊步道”(Pacific Crest Trail, PCT)。
  七個月前,我第一次聽見它的名字。當時我住在明尼亞波里斯市(Minneapolis),終日抑郁又失望,與一個我仍然深愛的男人處於離婚邊沿。當我在戶外生活用品店裡排隊,等著為我的可摺疊鏟子付帳時,在身邊的貨架上看到了一本書:《太平洋屋脊步道首篇:加州》。我拿起它,翻到後面,瀏覽著封底上的文字:太平洋屋脊步道,一條連綿的荒野步道,從加州的墨西哥邊疆,沿著九座山脈(拉古納山〔Laguna〕、聖加西圖山〔San Jacinto〕、聖伯納迪諾山〔San Bernardino〕、聖蓋博山〔San Gabriel〕、列夫雷山〔Liebre〕、德哈查比山〔Tehachapi〕、內華達山〔Sierra Nevada〕、克拉馬斯山〔Klamath〕、喀斯喀特山脈〔Cascades〕)的山脊,一直延伸至加拿大邊疆。這條線路的直線距離大約是一千英裡,但步道自身的長度卻超過兩倍。太平洋屋脊步道橫貫加州、俄勒岡、華盛頓的全長,路過國家公園、荒野地區,也穿過聯邦、部落以及私人具有的土地;還跨過沙漠、山脈、雨林,穿越河流與公路。我把書翻回封面,凝視著封面上那座被巖石峭壁包抄,滿是礫石的湖泊,和背景的湛藍天空。我把書放回架上,付了鏟子的錢,然後離開了那裡。
  不久,我回到那間店,買下了這本書。那時,太平洋屋脊步道對於我還不是一個“世界”。它只是一個隱約又怪僻的“設法”,充滿許諾與神祕魅力。當我用手在地圖上畫出它良莠不齊的線路時,有個東西在我心裡綻開。我在地圖上循著步道的路徑,用手指畫出一條不槼則的鋸齒線時,仿佛有種東西在我體內驟然開花盛放著。
  我下了決定:就沿著這條線走。至少,在這一百天,我會用盡全力,看我能夠走到哪裡。那是我這輩子最低潮而又迷罔的日子——我以及丈夫分居,獨自住在明尼亞波里斯一間公寓套房裡,當女服務生。每一天,我都覺得自己陷在深井底部,無助地向上望著。但就在那座井裡,我計畫當一個荒野獨行登山客。為何不呢?反正,我已經經曆那末多了。我曾經是體貼虔誠的妻子,也曾經是蕩婦。我曾經是備受寵愛的女兒,現在卻孤傲地渡過假期。我曾經是充滿野心的高成績精英份子、一個滿懷抱負的作家,現在卻不斷地從這個毫無心義的工作前往另外一個毫無心義的工作,還沉溺在毒品裡,與一大堆男人上床。我是賓夕法尼亞州(Pennsylvania)煤礦礦工的孫女,轉行當銷售員的鋼鐵工人的女兒。雙親仳離後,我與兄弟姊妹隨著母親搬進一棟住滿拖著油瓶的單親媽媽的公寓裡。少女時代,我曾經以回歸自然型態,住在明尼蘇達州北部的森林裡;我的屋子沒有室內馬桶、沒有電、沒有自來水。盡管如斯,我仍然成為高中啦啦隊員,還博得返校節女王(homecoming queen)後冠。然後,進入大學,變為校園裡的左翼激進女性主義份子。
  但是,當一個獨自在荒野中徒步橫跨一千一百英裡的女人?這可不象我的作風。但在我的人生裡,反正已經經沒有甚麼可以失去的東西了。
  赤腳站在加州那座山頭,我回憶著當時做出這個可以說是毫無理智的決定:為了解救自己而打算獨自在太平洋屋脊步道長途跋涉——那感覺已經經是許久、許久之前的事了,幾乎象是另外一輩子的事。當時我相信,過去經曆的一切,都是為這趟旅程所作的准備,但事實上,那些經驗不曾經、也做不到這一點。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所渡過的每一一天,我只能為隔天作好准備。有時,乃至連前一天的經驗也沒法讓我作好准備,去面對於接下來產生的事。
  比如說,我的登山靴滾落懸崖,一去不復返。
  對於於登山靴的退場,我只感到幾分遺撼。這雙靴子,已經經穿了六個禮拜了。它們帶著我在沙漠以及雪地跋涉前進,經由樹林、灌木、草地以及各種不同型狀、大小、顏色的花朵,上山、下山,穿越原野、池沼,和我乃至不知道該如何定義的一片片土地——我只能說:我曾經拜訪這裡、我曾經路過這裡、我曾經勝利地穿越這裡。一路走來,幫著我辦到這一切的這雙靴子,卻也讓我的腳起了水泡、磨出創痕;讓我的腳指甲變黑,乃至有四個腳趾頭的趾甲就這樣脫落了,讓我感到一陣陣苦楚。就在我失去那雙靴子時,我與它的緣分已經了,再也不彼此需要了——盡管,我是真的愛它。那雙靴子已經不單單是無生命的物件,它成為了我的延伸,如同那個夏日我所背負的其他東西同樣:我的登山背包、帳棚、睡袋、濾水器、超輕型爐子,和用來接替槍支的橘色小口哨。這些是我真正熟識、具有、並且確知我可以倚賴的東西;我是靠著它們,才能完成這一切。
  望向登山靴落下之處,那片高聳樹頂跟著輕輕吹拂的暖風微微擺動。它們可以收容我的靴子,我心想。我凝視著這片潦闊荒野一路延展到遠方。如斯壯闊風景,是我選擇在此歇腳的主要緣由。那是七月中旬,接近黃昏的時刻,無論從哪個方向來看,我距離文明世界都無比、無比遠,要達到那個能夠讓我領出補給裝備箱的郵局,也還有好幾天的路程。我可能會碰到其他也在這條步道上徒步旅行的人,但機率微不足道。我往往走了良多天,一個人也沒遇見過。不管如何,有無人作伴其實一點都不首要,這是我得獨自面對於的課題。
  我低頭看著創痕纍纍的赤足,和那少數還剩下的腳指甲。我的腳看起來無比蒼白,一直到腳踝上方幾寸那一條不同膚色的交壤線,恰好位在我平時穿的羊毛襪上緣。在那上方,我的小腿多毛、肌肉豐滿、被陽光曬得金黃,佈滿泥土灰塵以及繁如星辰的淤青與刮傷。我從莫哈維沙漠(Mojave Desert)動身,在達到俄勒岡與華盛頓邊界,伸手碰觸到橫跨哥倫比亞河(Columbia River)的那座橋以前,毫不拋卻。那座橋有個雄偉霸氣的名字,叫做“眾神之橋”(The Bridge of the Gods)。
  我遙望北方,朝著那座橋所在的方向看去,它顯現在我的腦海,象是一座為我指路的燈塔。回頭望向南方,那是我曾經走過之處,教育了我、磨練了我的荒野大地。我斟酌著所有的可行選項。我很清楚,只有一個選擇。永久只有一個選擇。
  繼續走下去。

第五章 長角牛攻擊

  那天早上,當我離金黃橡樹泉而去,再度背著滿裝的二十四?五磅(約十一千克)水上路時,我發現自己正懷抱著某種神奇、抽像又念舊的自得其樂。在各種疼痛之間,有某些時刻,我開始注意到繚繞在我身旁的美景,或大或小的巧妙景觀:在步道上輕拂過我的沙漠花朵的顏色,或是太陽隱秘在山後時,整個天空無邊無際的樣子。我沉醉在這樣夢幻的空想曲中,然後驟然在小圓石上打滑,整個人臉朝下跌在地面;這一摔的氣力大到我幾近沒法呼吸。我靜止了好一會兒,因腿部傳來的激烈疼痛與背上背包那股幾近將我釘牢在地面上的巨大重量而沒法動彈。當我終於從背包下方爬出去,檢查評估著侵害程度時,我看見小腿脛骨處開了一條裂口,正冒出大量鮮血;裂口下已經然構成了拳頭大的腫塊。我將一點點珍貴的水倒在傷口上,輕輕拂掉上頭的泥沙與碎石,蓋上一大塊紗布,使勁壓住,直到出血漸緩。然後,跛著腳,我繼續向前走下去。
  接下來的那個下晝,我一邊走著,一邊把視野嚴格地鎖定在正前方步道上,生怕自己再次跌倒。就是在這時候,看見了過去幾天來我不斷搜尋的東西:山獅的足跡。牠不久前才剛沿著步道走過,朝著與我相同的方向;牠的掌印在泥土中清淅可見,延續一千三百二十英尺(約四百公尺)那末遠。於是每一隔幾分鍾,我就會停下腳步,環視四處。除了了部份的小塊綠地以外,其余地形全是金棕色,與山獅的毛色如出一轍。我繼續前行,想到日前恰好在報紙上看到的新聞:“過去一年,加州共有三名女性被山獅攻擊而死”,還有我在童年時看過的大自然探索節目,裡頭播放著肉食掠食動物追趕著那個被牠們判斷為群體中最弱小的獵物。毫無疑難,我確定是最弱小、最有可能被撕成碎片的那個目標。我大聲唱出顯現在我腦海裡的小小歌調:〈小星星〉(Twinkle, Twinkle, Little  Star)和〈鄉村小路引我回家〉(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s),祈禱我刺耳得要命的歌聲可以嚇走山獅,卻又懼怕這剛好會提示牠我的存在,就好象我覺得自己流著血的腿以及身上多日積累的臭味還不夠引“獅”注視同樣。
  我細心地查看週遭,發現自己其實已經走了很遠的距離,四處的地形都有了變化。周圍依舊是干旱地帶,也一如既往的,是硬葉矮木林灌木蒿的天下;但作為莫哈維沙漠的招牌的約書亞樹,現在卻只零星呈現了,取而代之的是杜松、池沼矮松以及矮櫟樹。偶爾,我會經由有遮蔭的濃密草地。青草與高大得剛恰好的樹木對於我來講是種勸慰;它們代表著水與生命,它們暗示著我可以完成這趟旅行。
  這類感覺持續著,直到一棵大樹阻擋了我的去路。它傾倒在地上,橫跨了步道,厚實的樹干被抵在地面的枝葉撐了起來,高度恰好低得不足以讓我從下方穿越,卻又高得令我沒法從上頭爬過去(特別我還背著那個大背包)。繞過它也是個不可能的任務:一側的步道太徒峭,另外一側的步道卻佈滿密密層層的灌木叢。我在倒塌的大樹前站立好久,試圖想出一條能夠通過的路徑。我非過去不可,不管這看起來多麼不可行。否則,我就得掉頭回到莫哈維的那間汽車旅館裡。我想著那間要價十八美元的斗室間,心中顯現一種使人暈眩的深切渴想,想要回到那裡的動機瞬間浸沒了我。我倒退走向那棵大樹,解下背包,用盡全力將它向上推過樹干頂端,盡量地讓它輕摔過樹的另外一邊,以避免我的儲水袋會砸在地上爆開。我隨後也隨著爬過樹干,先前因跌倒而疼痛的雙掌在樹皮上磨擦著。在接下來的一英裡內,我又碰到了此外三棵被風吹倒的大樹阻路。當我終於逐一通過後,小腿脛骨處原先的結痂傷口又再度汩汩地冒出血來。
  第五天午後,正當我沿著又窄又陡的步道前進時,我仰頭看見一只巨大又長了角的棕色野生動物朝我沖了過來。
  “駝鹿!”我大喊,盡管我其實知道那不是隻駝鹿。在那個驚惶失措的瞬間,我的腦袋沒法完整理解我的眼睛看到的是甚麼,直接選了最接近的選項。“駝鹿!”我死命地喊著,牠離我越來越近了。情急之下,我鑽進生長在步道邊界的石南灌木與矮櫟樹叢內,讓自己盡量地躲入那些尖銳的樹枝之間,我的背包重量卻讓我墮入窘境。
  當我忙著潛藏時,那只野獸接近了我,那一刻,我驟然明白:我行將遭到一只德州長角牛(Taxes  longhorn bull)的襲擊。
  “駝駝駝駝駝鹿!!!!”我更大聲地喊,同時伸手去拉掛在我背包外緣的那條黃色細繩,一把捉住繩子另外一端系著的那只“世界最大聲”的哨子,將它放到嘴邊,閉上眼睛,用盡全身力氣把哨子吹響,直到我非停下來換氣不可。
  等我睜開眼睛,那頭牛已經經不見了。
  我右手食指尖的皮膚也一樣消失,忙亂之下被石南灌木的尖利鋸齒狀樹枝給刮了下來。
  如同大部份的事情同樣簡單,那年夏日到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旅行,我學到的是,選項是那末少,卻往往被迫選到最不想做的事,而且沒有逃避或謝絕接受的機會。沒法用一杯馬丁尼調酒來自我麻木,也沒法找個男人上床來遮蓋現實的丑陋。那天,當我緊貼著灌木叢包扎著鮮血淋漓的手指,同時由於週遭可能隨時呈現長角牛而戰戰兢兢時,我斟酌著可能的選擇。我只有兩個選項,但這兩個選項實質上根本如出一轍。我可以回頭,來往時路走;也能夠繼續朝我本來既定的方向前進。我陰郁地思索著,明白了一個使人懊喪的事實:那只牛,可能會在任何一邊。我在吹哨子時閉上雙眼,根本沒看見牠往哪邊跑;所以,我只能在“可能會碰上牛的回程”與“可能會碰上牛的去程”之間做出選擇。
  於是我繼續往前走。
  不管我多麼努力,一天至多也只能走九英裡遠(約十四公裡)。而這一天九英裡的路程,是我有史以來所達成最艱巨的體能裡程碑。除了了心髒外,全身上下疼痛不堪。我沒看見任何一個人,很奇怪的,我也不想念,全心全意只渴想著食品、水,和能把背包放下的機會。無非,我仍是一直背著它,繞著干燥不毛的山脈上上下下,走在步道上,黑松樹與黑橡木沿著步道雙側屹立,穿越為大型車輛而建的吉普車路,盡管一輛車也不曾經呈現。
  第八天早上,我肚子餓了,我倒出所剩不多的食品評估狀態,又驟然迫切地期盼一頓熱騰騰的早飯。那時,即便在我因太過疲累而胃口盡失的狀態下,我仍是把大部份無須烹煮的食品都吃完了——燕麥穀片以及堅果、果乾、脫水火雞肉及鮪魚片、蛋白質能量棒與巧克力與“勝過牛奶”的豆漿粉。我剩下的食品大多需要加熱烹調,但我只有一個不堪使用的故障油爐。我的第一個補給點在甘乃迪草地,距離我開始健行的出發點約一百三十五英裡遠(約二百一十七公裡)。若以我花費的時間,經驗老到的步行者已經經可以完成一百三十五英裡路;但按照我現在移動的速度來看,我連一半的路程都還沒走完。而且,即便我勝利靠著剩下的食品撐到甘乃迪草地,我仍是需要修睦我的油爐,並用正確的汽油充填燃料罐。可是甘乃迪草地沒有辦法讓我這麼做——這個處所與其說是城鎮,倒不如說是一個專供獵人、徒步旅行者、釣客使用的高海拔基地。我坐在地上,望向那些裝著我沒法烹煮的脫水食品的夾鍊密封袋散落四處,決定要轉向而行。離我所在地不遠處,太平洋屋脊步道與吉普車路網絡交會,這些吉普車路會通往各個不同的方向。
  我沿著其中一條往下走,推論我最終會走回現代文明世界裡,就在大約往東二十英裡(約三十二公裡)之處,一條與太平洋屋脊步道并行的公路上。我走著,不太肯定自己到底身在何處,只依托“我必定會找到”的信心,在烈日當空下不斷前進。當我移動時,可以聞到自己身上的味道。雖然我帶了消臭劑,也固定每一天早上都將它塗抹在腋下,但已經杯水車薪。我整整一禮拜沒洗澡,泥土與血覆滿全身,沙塵與風干的汗水讓我的頭發粘稠,在帽子下方緊貼住腦袋。我感覺到自己的肌肉變得強健,但同時我的肌腱與關節也以一樣的程度日漸虛弱受損。我的腳從裡到外都刺痛著:外表皮肉擦傷又起了水泡、骨頭與肌肉因走了太遠而疲憊不堪。謝天謝地,這條路只有些微乎其微的小下坡,總體而言平坦得使人打動。在走過步道上那些無止盡的上坡與下坡以後,這感覺起來象是一個可愛的休息時間——但這並無讓我比較好受。我依舊寸步難行。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我試圖逼自己去想象我其實沒有腳;我的腿的未端是兩個所向披靡的樹樁,經得起任何摧殘。
  四個小時過去了,我開始懊悔做了這個決定。留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我固然有可能活活餓死或被橫沖直撞的長角牛一擊斃命,然而至少我知道自己身在何方。我再讀了一遍導覽書,開始懷疑自己走的到底是不是書上粗略繪示的那些路的其中一條。每一隔一個小時,我就把地圖跟指南針拿出來,一重試圖確懧位置。我把《指南針與地圖完整使用手冊》取出來,又看了一次地圖跟指南針的正確使用方式。我鑽研太陽的位置。然後,碰上了一小群沒有被圍欄圍住的牛隻。一看見牠們,我的心差點從胸口跳出來;但牠們全都沒理我。只在我一邊走過、一邊微弱地低吟著:“牛、牛、牛……”時,牠們才停下吃草的動作,仰頭看了看我。
  這條路通過的土地,有著使人詫異的蔥郁綠地,間或裝點在其他干燥多石的地形之間。途中,我兩次看見疲塌機靜默而詭密地停放在路邊。我步行著,對於如斯的靜謐與美麗而感到欣喜。但跟著時間過去,到了黃昏時分,憂愁以及恐懼在我身體裡逐步升高,直逼喉嚨。
  我走在一條路上,已經整整八天,連一個其別人類都沒有遇見。這確切是文明世界,但除了了放養的牛跟棄置在路旁的疲塌機之外,這裡連一點文明的跡象都沒有。我覺得自己就象是被放進一部科幻電影裡,而我是這個星球上獨一存活的人類。第一次,在這趟旅途中,我想哭。我深呼吸,阻撓眼淚滑落,然後把背包放到地上,從新收拾。前方有個轉彎處,於是我留下背包,向前探路。

第十六章 馬札馬火山

  一天晚上,我停下來扎營,把滿是汗水的衣服脫掉,穿上其他剩下的衣物,以最快的速度煮好晚飯。一吃完東西,我馬上躲進帳棚裡,鑽進睡袋拉上拉鍊,只覺得寒氣刺骨,連瀏覽都沒有力氣。我躺在睡袋裡,象個胎兒般蜷縮著身子,整夜都戴著帽子以及手套,冷到幾近沒法入眠。當朝陽終於升起,我看看溫度計——攝氏零下三度,帳棚外已經復蓋一層薄薄的雪。盡管我的水瓶整夜都在帳棚裡,就放在我身旁,但裡面的水結了冰。於是,我一口水都沒喝,開始拆卸帳棚,吃了一條蛋白質能量棒,取代我通常作為早飯的燕麥穀片加“勝過牛奶”豆漿粉。我又想起了媽媽。離開愛許蘭之後,她就不斷縈繞在我心頭,悄但是繁重,回蕩不去。此刻,在這個下雪天裡,我終於沒法否定、沒法忽視她的存在。
  這一天是八月十八日。這一天是她的生日。這一天她恰好滿五十歲了——如果她活下來的話。
  她沒活下來。她沒辦法過五十歲的生日。她從不會滿五十歲——我走在陽光璨爛卻寒冷刺骨的八月天裡,一邊告知自己。妳能不能滿五十歲,媽?可惡!妳能不能他媽的滿五十歲?我往前走,一邊想著,心中的憤怒越來越強烈。我沒法相信自己居然那末生媽的氣,氣她不曾經活到她五十歲生日這一天。我心中升起一股想要一拳打在她臉上的沖動。
  她前幾回的生日並無帶給我這類狂怒感。在過去幾年裡,我只是覺得悲傷。第一個沒有她的生日到來時(若她還在的話,是四十六歲),我與艾迪、凱倫、雷夫、保羅一塊兒,將她的骨灰鋪灑在花壇當中;那是咱們親手為她做的,在咱們的土地上找了塊曠地,用石頭圍出了一個小小的花圃。她死後的第三個生日,我只是靜靜地坐著嗚咽,凝聽茱蒂.柯林斯(Judy Collins)的專輯《日之彩》(Colors of the Day),流洩出每一一個音符都象是我自己身上的細胞。當我仍是個孩子的時候,媽經常播放這張專輯——它承載了太多與媽媽相關的回想。每年拿出來聽一次,就是我能夠忍耐的極限。這些歌曲讓我感覺媽好象就在這兒,在我身旁,與我一塊兒站在這個房間裡——但她其實不在,而且從不會再回來了。
  而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我連一句歌詞都沒辦法經受。我把腦中那個混音電台裡播放的每一一首歌都刪除得干干淨淨,失望而忙亂地按著那個想象中的倒轉按鍵不放,逼迫自己的大腦靜止不動。這一天是我媽到不了五十歲的生日。這一天,任何歌曲都不許呈現。我越太高山湖泊、行經方塊狀的火山巖石;夜晚的冰雪融在耐寒的野花上,以最快的速度向前走,腦中苛刻無情地想著關於媽的種種。四十五歲過世是她做過最糟糕糕的一件錯事。我一邊走著,一邊在心裡舉出她其他做錯的事情,細心地將它們列成一張表。
  我知道,現在已經然太遲了。只能怪罪我那個不在人世、孤立、過度樂觀、不曾經替我念大學做准備、偶爾遺棄小孩、吸大麻、揮動木湯勺、歡迎咱們用她的名字稱呼她的母親。她不及格。她是那末徹底地讓我絕望了。
  去她的。我心想,心中升起了一股狂怒,停下了腳步。
  然後,我放聲哭嚎。一滴眼淚也流不出來,我只發出一陣陣撕心裂肺的嘶吼,用盡全身的力氣,讓我乃至連站都站不穩。我彎下腰痛哭失聲,雙手環抱著膝蓋,背包繁重地壓在我的背上,雪杖“噹”的一聲落在我身後的泥土地上。我就這樣悲泣著我那該死的笨拙人生。
  它完整錯了。它殘暴無情地將媽從我身旁奪走。我乃至沒法好好恨她。沒辦法具有標准的人生經曆:從嬰孩長成青少年、開始疏遠她、跟朋友一塊兒說她的壞話、為了那些我懧為做錯了的事情質問她。跟著年歲漸長,我開始瞭解到她已經盡了最大的努力,發現她已經經做得很不錯了,然後,終於再度張開雙手親近她。她的死毀了這一切。毀了我。在我最年少無知、滿懷狂妄的時刻,它將我的成長之路一刀裁斷,逼得我必需當即前往大人階段,原諒她作為母親所犯下的所有差錯,同時又迫使我永久都象個孩子同樣長不大。那個太不成熟的時機,既是我人生的終結,也是我人生的出發點。她是我的母親,但我已經沒有母親。我獨自一個人被她困在原地,但是困住我的她乃至不在身旁。她將永久是那空蕩蕩的碗,沒有人能彌補。我得自己一遍、一遍、又一遍地填滿它。
  去她的。我一邊低吟著,一邊繼續向前走了幾英裡,步伐因憤怒而加快。但過了不久,我就慢下腳步,然後在一塊大巖石上坐了下來。一叢低矮的花朵生長在我腳邊,它們淺淡粉紅色的花瓣繚繞在石頭的邊沿。番紅花。我心想。這個名字立刻顯現在腦海中,由於媽曾經經告知過我。在我鋪灑她的骨灰的泥土上,就長滿了這類花。我伸出手,輕輕碰了碰其中一朵花的花瓣,感覺我的憤怒逐步從我體內流洩而出。
  這一次,當我又站起往來前走時,我再也不吝於承懧:事實是,不管如何,我媽都是個無比、無比、無比棒的母親。從小到大,我一直都很清楚這一點。她快死的時候我知道,現在我仍是知道。我有一些朋友的母親——不論多麼長壽——永久都不能夠給他們像媽給我的那樣毫無保留的愛。媽把她對於咱們的這類愛視為她一輩子最大的成績。當她終於知道死亡已經是不可防止的結果,而且還會來得很快的時候,她付出在咱們身上的愛,成為她獨一能夠寄與期望的東西;它的存在,委曲讓她能夠經受自己行將拋下我、凱倫、雷夫的這個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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